学院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制度

发布者:作者:发布时间:2012-09-24浏览次数:

基础教学部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增进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 政治工作制度。为使党员联系群众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子成员要联系三名以上的群众,以保持党支部同群众的经常联系。

二、主要联系对象:一是入党积极分子,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供党支部参考;二是经济困难和伤残病职工,主要是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尽快致富;三是帮教对象,要经常关心和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引导他们转化。

三、联系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倾听群众对党支部的意见, 建议或要求,帮助群众提高思想觉悟,不断加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

四、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法,也可利用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较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 工作要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修订工作计划,帮助群众提高觉悟,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

五、党员每两个月至少与联系对象谈一次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找出不足,鼓励进取,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六、党员与联系对象谈话后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七、党支部每半年集中检查一次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选年终“优秀党员”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党支部公开承诺制度

一、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推动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落实学院政策,提高教学水平,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学习提高、教学提高、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承诺内容注重与年度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岗位目标职责相匹配。

二、基本要求。一是准确把握要求,二是注重结合实际,三是注重联系群众,四是注重分责指导。

三、党员承诺要通过党务公开栏、会议等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全院监督。要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制度

一、及时通过宣传栏、报刊、网络各种会议等各种形式的群众公布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情况。

二、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等形式,设立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三、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创先争优活动结束后,要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经验与成果以及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向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