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作者:发布时间:2012-08-30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2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社规办字〔2012〕1号),2012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项目申报以《2012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具体研究内容可根据选题方向和要求自行设计。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力求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相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9周岁。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等省级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省社科联等课题不受此限。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院申报限额总数为3项。

四、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一般项目资助2-3万元,重点项目资助3-6万元,专项研究课题资助1-3万元。请申报者按照资助的最高金额填写。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据单位经费资助证明,单位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不得申报。

五、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为1至2年,专著完成时间一般为2至3年。

六、以鉴定方式结项的项目,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课题结项在报送研究报告进行鉴定或报送专著的同时,需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年度重点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其中1篇需是CSSCI来源期刊);一般资助项目和青年资助项目需报送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外语专项及自筹经费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应注明“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字样,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对研究成果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可免于结项。

七、其他事项

1.项目申请人于9月6日前将《申请书》、《活页》各一式8份送交科研处,纸质文件均要求A3纸双面打印,骑马钉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wfgcxykyc@126.com

2.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活页》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及社会影响”,“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

3.具体学科分类: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伦理学,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管理学,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艺术学,教育学。请申报者严格按照此分类填写申请书。

附件:

1.2012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2012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

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4.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

5.2012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科研处

2012年8月27日